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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批量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鉴收发、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全区外事侨务、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以及对外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和农村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区政府领导抓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助区委办公室管理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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