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 ENGLISH
首 页 莱城区概览 区长分工 政府机构 政务公开 投资莱城 旅游景点 名优特产

 

 

莱城区政办发〔20121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业区、农高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1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为全面落实该制度,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法制办通知(鲁府法发[2011]56号)和市法制办通知(莱政办发[20116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具体要求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登记与编号。由起草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附件1)、规范性文件草案(包括电子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附件3)。

按领导批示,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签署后,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直接登记、编制登记号并正式付印。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与编号。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之日起5日内,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其中,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送登记。

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登记,应当将编好文号的规范性文件纸质清样(包括电子文本)、起草说明、登记申请书(附件2)、制定依据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附件4),径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和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参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登记、编制登记号。

经全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应当于受理登记之日起5日内登记、编号,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附件5);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资格、制定权限、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规范性文件的印发与公布。印发和公布规范性文件,都要在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用三号黑体字标注登记号。按照规定标注登记号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由区政府办公室于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四)具体的登记、编号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应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和数据库,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并且每季度公布一次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加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加“R”。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英文简称,如莱芜(LW)、莱城(LC)、钢城(GC等等,应大写;行政级别英文简称,市为“C”,区为“D”,镇(街道)为“T”。第二部分为年份。年份为登记当年的公元年份,以阿拉伯数字标识,标全称。第三部分为制定单位代号和登记流水号。制定单位代号为三位阿拉伯数字,政府的代号为“001”,政府办公室代号为“002”,政府部门的代号,按机构编制机关的排序编;登记流水号为四位阿拉伯数字,每个制定部门编一组,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01”起,末尾不用字;制定单位代号与登记流水号连接,中间不用连接符分隔。三个部分之间用占一个西文字符位的短横杠连接。例如:莱城区政府2012年第10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应为“LCDR-2012-0010010” ;莱城区政府办公室2012年第1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应为“LCDR-2012-0020001”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由区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号进行统一规范,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关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具体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标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规范性文件中标注有效期,如本规定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二)《规定》实施前规范性文件的处理。《规定》实施以前出台的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律至20151231日。届时需要继续执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单位提出具体意见,依照《规定》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程序办理。

三、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具体要求

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莱芜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莱政发【200520号),将备案报告、纸质正式文本和起草说明等有关文件装订成册,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本分别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告。

 

附件:1、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格式

2、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登记申请书格式

3、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4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5、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格式

6、规范性文件审查告知书格式

 

 

 

O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1: 提请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请示格式

 

关于制定《××××××》的请示

(文 号)

 

××人民政府:

为了××××,根据××××,拟制定《××××××》,按照《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草案)》报上。

当否,请批示。

 

 

(单位印章)

×××


 

附件2: 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登记申请书格式

 

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登记申请书

××字【××××××

 

××人民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单位年××日制定的《××××××》(文号),按照《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单位印章)

×××


 

附件3: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

 

××人民政府:

我单位提报的《××××××(草案)》,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


 

附件4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部门、镇(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

 

××人民政府法制办:

我单位制定的《××××××》(文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部门、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印章)

×××


 

附件5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格式

 

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政法登字[××]×

××

你单位报来的《××××××》(文号)及相关资料,经全面审查符合要求,根据《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准予登记。统一登记号为:×××R-年份-单位代码加流水号。

 

 

 

(单位印章)

×××

 

 

 

 


 

附件6:规范性文件审查告知书格式

 

规范性文件审查告知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你(你单位)提出的对《××××××》(文号)的申请,经研究,现告知如下:

××××××(对申请人提出的对该规范性文件的疑问给予解答)。

 

 

 

(单位印章)

×××

 

 

 

主题词:行政  规范性文件  制度  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9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pyright 1999 laichen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0634)6131859    传真:(0634)6131859
E-mail:lcqzf_68@sina.com